今天凌晨,媒体发布了“网络炫富女”郭美美涉嫌赌博犯罪被刑拘案的始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随后发布了多条微博,表示“三年谣诼也许并非一朝能清除”,但在昭通地震营救的关键时刻,“请忘记郭美美”。(2014年08月04日中国新闻网)
2014年8月,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以及郭美美本人的供述显示:她与中国红十字会毫无关系。为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于8月4日凌晨发布了多条微博,表示在昭通地震救援的关键时刻,“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的生活照显示,她开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些微博引发了公众对其财富来源的强烈质疑和对红十字会持续多年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微博上写道,“这个深夜,有的同事在打包行李即将奔赴昭通地震灾区,有的同事还在彻夜筹划为灾区筹集更多的救援款物,有的同事在内蒙古草原深处为天亮后的贫困先心病儿童筛查做准备……有这么多更需要我们关注和投入的地方和人群,在为真相到来而长出一口气之后,请忘记她,我们还要出发。”
在面对众多灾难面前,笔者认为,出发是必须的,但对于中国红十字会而言,忘记是不应该的。
从警方公布的案情看,郭美美和红十字会的确没什么关系,但她对中红会造成的伤害是空前的。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红会还远未走出郭美美“炫红门”的阴影,此时谈忘记她,显然为时尚早。
据郭美美的“干爹”——那个称“郭美美是我一生恶梦”的王老板说,他和郭美美只是包养关系,“红十字商业总经理”的头衔也是他随口对郭美美许下的。由此可见,事情的过程其实简单得很。如果红会当年能够把这些挖出来或者说出来,也许郭美美“炫红”一事早已烟消云散还了红会清白。问题是,红会当年并没有这么做,而是一直含含糊糊,欲说还休,终于导致局面难以管控无法收拾。
郭美美“炫红”事件发生于2011年6月21日,翌日中国红十字会即发声明,没有“红十字会商会”和“商业总经理”,不认识郭美美。
2011年7月,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郭美美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关系、商红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
2011年12月31日,联合调查组历经半年调查后给出结论:商红会负责人利用双重身份,违规关联交易,严重违反了公益组织原则。经商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被撤销。但在这份1500余字的《调查报告》中,联合调查组之前承诺的公布审计结果及商业红会违规内容却字只未提,使红会在公众舆论漩涡中更加难以自拔,形象一落千丈,元气更是自此大伤。
现在还让我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当时全社会都在呼吁红会应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可红会就是充耳不闻?在咱们这个老百姓在公安局大喊三声“要见局长”都要被拘留的年代,难道给红会造成如此致命打击的郭美美不该早日让警方深查一下吗?
现在好了,警方已经揭开郭美美的“神秘”面纱,但红会的清白呢?
回过头来审视郭美美“炫红”事件,就因为当时红会未积极促使警方介入调查甚至惧怕警方参与调查,至今依然让笔者感到是红会想保护什么人,如果不是想保护什么人,那就是红会应对突发事件及舆论事件极度不力,是明显的失职行为。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无论如何,红会再出发的同时,绝不能忘记郭美美带给红会的致命伤害及惨痛教训!
(文/ 南人北客)